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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盛付祥副区长代理区长的决定
日期:2010-03-09 00:00 浏览次数:
(2010年3月5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和《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决定嘉兴市秀洲区副区长盛付祥为代理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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