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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谋事在人,成事还在人”
日期:2011-09-22 00:00 浏览次数:

汝宏,洪合镇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现任洪合镇派出所教导员。从2004年调至洪合镇派出所的7年时间里,汝宏以其勤恳的工作态度、突出的工作业绩以及时刻为选民着想的代表作风,受到了同事和群众们的一致好评,其身上所具有的优良品质使其成为了洪合镇人民代表的一面旗帜。
勤奋学习精业务
洪合镇是一个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羊毛衫产业镇,通常人们一提到洪合,就会联想到发达的羊毛衫产业和庞大的新居民人口。在这样一个特殊的辖区内,要做好基础工作,特别是新居民管理工作实非一件易事,而要让汝宏这样一个交警出身的警察接手这项艰巨的工作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因为专业的关系,刚调到洪合派出所的汝宏并不十分熟悉派出所的业务,如何快速地适应工作成为他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于是,在派出所里,大家可以经常看到汝宏翻阅相关业务书籍的身影。遇到业务上的问题,他总是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请示,绝不把疑惑留到第二天。勤奋好学的劲头和孜孜不倦的态度令汝宏很快适应了自己的岗位,熟练地掌握了公安基础工作的各种业务知识。
人们常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做好本职工作,汝宏在打好自己业务基础的同时,将如何借鉴他人先进的工作方法形成自己的工作思路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除了在网络和各类参考资料上参阅一些与洪合类似地区对新居民管理的方法外,他还非常侧重于请教在洪合工作多年的老同志的工作思路和想法,他常说:“跑在一线的民警是最能够发现我们辖区内新问题和新动态的人,而从辖区村(社区)干部身上,则可以更多地了解到本地群众的想法和意见。”本着“三人行必有我师”的想法,汝宏深入基层,向社会各方面了解洪合镇的情况,从而为他调整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思路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有了这一份勤奋、刻苦专研的劲,汝宏能够迅速带领民警做好辖区的基础工作自然不足为奇了。
舍弃小家为大家
公安机关不同于其他政府部门,公安民警也不像其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可以按时上下班,这一点汝宏的妻子体会非常深刻,她曾在一篇日志中写到:“公安工作就是天天迎着朝霞已出现在工作岗位,日日披着万家灯火、粘满泥灰才出现在家门前,公安工作就是必须无数次地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加班加点,公安民警就是怀揣热忱,肩负重任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对于一个已过而立之年的人来说,家庭的负担不可谓不重,汝宏家里上有年迈多病的双亲,下有两个念小学的孩子。他的父亲患有胃癌、糖尿病等重症,每天只能依靠流质维持生命,还必须长时间地进行化疗;儿子从小患有先天的眼疾,视力几乎是零,需要经常奔走上海、杭州等各大医院进行治疗。面对如此大的生活压力,汝宏与妻子一起,坚强地负担着一切,但在更多的时候,身在派出所的他,因为工作的原因不能陪伴家人,于是,原本应该由一个家庭中的男子汉承担的重任就落在了妻子弱小的肩上。汝宏常对妻子说:“我亏欠你、亏欠父母、亏欠孩子的太多太多了,但许许多多公安干警的家庭跟我们是一样的,我们都热爱这份职业,希望你能理解!”
全情投入为群众
一个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人必定能在自己的岗位上作出显著的成绩。在汝宏同志看来,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通用的最佳方法,时代在变,形势在变,辖区的基础管理方法也应该变,所以只要是对居民群众有利,只要是对辖区治安管理有用,他都勇于创新,敢为人先。
在日常的工作中,汝宏发现洪合镇虽然是一个经济发展快、群众生活水平高的地方,但辖区内的村(社区)的职能作用却不能很好地体现,特别是当地群众对政府的一些倡议活动以及群防群治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这就直接导致了派出所的基础工作开展存在相当的难度。面对这一情况,汝宏经常性地与所里的民警探讨一些如何调动上至村(社区)干部、下至普通群众积极性的方法。在听取了同志们的一些意见建议后,汝宏发现了问题的原因。原来,快节奏的洪合群众平时都忙于生意,能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精力很少,这就使得警民之间的联系不多,警民关系不够亲密,派出所的工作难以深入群众。
找准了原因,汝宏就开始研究有针对性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既然问题首先是出在警民关系上,那么他就以警民关系为切入点,主动做好警民关系这一课题。他曾说过:“警民关系不佳,问题往往是出在我们身上,特别像我这样一名既是执法者又是人民代表的警务人员,只有主动贴近群众,群众才会把你当作知心人,才会配合你的工作。”于是,汝宏成了一个天天下基层的教导员和人民代表,每个村部、每个企业、许多普通群众的家里都留下了他的身影。当得知群众对辖区的治安存在不满的时候,他整理出每个村和重要地段的案件发生情况,根据所得的数据提出重点防御的方案;当得知当前各村群防群治力量几乎瘫痪,无法正常运作的时候,他定期向各村群众通报辖区内的发案状况和治安动态,及时向镇领导提出强化行政村防控力量的方案。他了解群众的想法,听取群众的意见,把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放入最首要的日程。他还利用自己作为镇人大代表的身份,把群众的诉求通过代表意见建议的形式转交到镇里的相关部门,并不时地询问办理进度,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他的努力下,辖区的群众着实看到了派出所的工作实效,越来越多的人对派出所的工作采取积极、主动的配合。
回想起走过的路,汝宏同志说他所做的只是点点滴滴的小事,没有惊人的业绩,只是一名人民警察和人民代表应该做也能够做到的。他说:“只有为党、为人民、为公安事业做一点奉献,自己心里才觉得不愧对党的培养,不愧对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不愧对一名人民代表应有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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