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吴炳芳区长的提请,嘉兴市秀洲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通过:
免去孟红梅的嘉兴市秀洲区副区长职务。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