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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嘉兴市秀洲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16-04-14 00:00 浏览次数:

(2015年1月16日嘉兴市秀洲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嘉兴市秀洲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嘉兴市秀洲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二Ο一五年二月三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代理区长吴炳芳关于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严加友关于嘉兴市秀洲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嘉兴市秀洲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区财政局局长张惠明关于嘉兴市秀洲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嘉兴市秀洲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家俊关于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冀友佳关于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陆鸣关于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补选秀洲区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和4名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八)其他事项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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