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6日嘉兴市秀洲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嘉兴市秀洲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秦新春请求辞去嘉兴市秀洲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及《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接受秦新春辞去嘉兴市秀洲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