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两个机关”建设,强调要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代表机关”这一新提法,进一步明确了以代表联系群众为基础的代表工作是新时代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心,表明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服务平台和履职阵地。不仅为研究代表工作新机制奠定了基础,而且为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撑。课题组就如何打造高质量“代表机关”这项工作深入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
一、我区人大代表工作取得成效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代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搭建履职平台为突破口,着力搭建代表能力提升、活动阵地、制度标准和建议办理“四大平台”,进一步提高了代表想履职、会履职、能履职、善履职的能力,有效激发了代表的履职活力,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搭建能力提升平台,夯实代表履职基础。区人大常委会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以会代训、“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进行“补钙”,并组织代表到绍兴人大培训中心进行初任培训,让代表们尽快进入角色,增强了代表履行职能的责任感。扩充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各项视察调研等活动,从今年起邀请代表人数较以往增加了一倍,共计200余人次。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代表机制,在闭会期间采取接待、走访、座谈、电话和信函等方式与相应代表进行联系,听取建议和意见,增强代表的职务认同感。
搭建活动阵地平台,拓展代表履职途径。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打造“代表联络站”这张金名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平台作用日趋明显。目前,建立代表联络站9个,村、社区代表联络室51个,网上代表联络站9个。特别是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以来,区人大以打造“代表学习的课堂、联系选民的窗口、作用发挥的平台”为目标,全面推行“三定三不定”工作机制(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不断提升代表联络站建设的规范化水平。深化代表联络站和网上代表联络站的协同效应,使之成为代表联系选民的“线上+线下”全天候平台。在建设标准上,统一按照“有固定场所,有牌子,有规章制度,有活动计划,有联络员,代表活动有签到、有记录,选民反映意见建议有登记、有处理,活动资料有专人保管”等“十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
搭建制度标准平台,促进代表履职为民。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规范和加强代表工作、代表活动等各项制度标准建设,让代表履职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建立秀洲区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的办法》,主要记录代表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履职档案作为代表履职先进个人评选和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履职意识。规范活动开展程序,严格按照“434”要求开展活动,“4”即代表工作要有目标、履职有标准、监督有依据、操作有规程;“3”即代表参加相关会议,主动建言献策;联系选民,主动为民办实事;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参加监督活动;“4”代表每年至少提出一件议案或建议;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和代表活动,填写一本履职手册;每届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或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每年为选区群众办一件好事和实事。标准化开展代表履职工作,2018年基层人大标准化建设期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现有的法律法规为准绳,探索并实施了“三制五化”标准化工作模式,推动了代表工作的标准化开展。
搭建建议办理平台,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办理水平。加强集中交办,人代会后及时召开交办会,要求承办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办理,并向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确保代表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增强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严肃性。强化重点督办,每年筛选出几件代表反映强烈、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作为重点,由常委会领导进行重点督办。发挥各专工委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的便利,由专工委分别督办各联系政府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意见,形成了督办合力。突出跟踪督办,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进行“回头看”。2018年,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换届以来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进行自查,对答复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检查是否真正实施到位;对答复正在解决或规划解决的,检查实施情况,促成及时解决。
二、调研发现存在的问题
今年8-10月,课题组采取向全体代表发放调查问卷、赴镇、街道和人大机关内部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共收集代表反映的履职渠道不够畅通、意见建议办理满意度还要进一步提升等30余条意见建议,归纳概括如下: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还需探索办法。履职培训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对代表履职最迫切需要的知识的培训还不够到位,培训平台还不够多,代表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还不够全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代表作用的发挥。提升代表监督能力的做法还不够到位,代表在参加常委会、代表小组组织的各类视察和会议前,缺少对相关工作内容的提前介入,对视察审议事项认知程度不够,发言质量不高,监督能力还不强。增强代表履职意识的方法还不够多,在助推“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重点工作等中,个别代表存在不主动、不积极的情况,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履职意识不强。
提供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还比较单一。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还不够宽,除了进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外,网上代表联络站作用发挥还不明显,微信、热线电话等现代互联网工具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选民的心声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采集和反映。对代表常态化走访联系选民的督促还不够,个别代表忙于应付自己的工作,不能做到经常性参加视察、经常性走访联系选民;部分兼职代表忙于中心工作,时间和精力不足,履职还不够充分。对代表小组还缺乏有效指导,个别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不经常,活动内容不丰富,代表参与不广泛,监督实效不明显。
代表履职的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对代表的关心关爱还不够,尤其是工作上、生活上存在困难的代表,缺乏足够的关心关爱。经费保障还不够,对代表个人履职活动的经费支持不足,导致建议意见收集、调查研究等工作实效性不够。此外,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的补贴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信息保障还不足,人大代表对政府、监委、两院的知情知政渠道还很有限,除去每年一次的人代会和闭会期间有限的几次代表活动外,仅靠一些工作简报和相关材料,缺乏足够的信息保障。
代表建议办理力度还不够。办理满意度还不够高,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程序和办理态度较满意,但是很难在根本上解决问题,“重办理轻结果”,代表的整体满意度还不够高。答复还不够及时,代表在进站和走访选民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交办后,有时不能得到及时答复;办结后,后续进展情况与代表的沟通交流还不够,代表履职体验不高。此外,闭会期间意见建议还没有形成收集和办理机制。
三、打造高质量代表机关对策和途径
打造高质量“代表机关”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具体要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一)建立代表履职的素养提升体系
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栗战书委员长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建立发展起来的。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上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使全体代表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人大代表首先要讲党性、政治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优化代表结构。把好代表入口关,从源头上提高整个人大代表队伍的素质。一是职业结构合理化。尽量减少职务代表比例,适当增加工人、农民等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代表比例,以保证各方面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进入国家权力机关,也保证代表有时间履职。二是知识结构多面化。尽量增加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特别是要增加懂法律、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在代表中的比例,以提高代表的整体知识水平和能力。三是年龄结构梯形化。代表中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吸收一批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年富力强的中青年,促进代表队伍充满生机活力,推动人大代表工作蓬勃发展。
加强履职培训。针对代表在不同阶段、不同时间的不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履职培训,力求做到及时、精准、有效。一是集中轮训,全面学。要建立起以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为主要模式的集中轮训体系。组织代表全面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法律理论知识。全面学习人大相关业务知识,帮助代表更好的把握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熟练掌握人大的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二是紧扣实际,重点学。紧扣常委会会议议题、执法检查内容、视察活动,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让代表审议发言更有针对性。紧扣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结合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学习经济、民生等方面的知识,促进提升代表建议的“含金量”。三是以老带新,结对学。本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中,代表们普遍反映两位老代表的履职经验分享感受最深,在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老代表的作用。集中培训时,请老代表谈履职经历、讲工作体会、作经验介绍;平常审议时,引导老代表先发言、做示范;视察、调研活动时,新老代表结伴而行,搞好传、帮、带,提高代表的整体履职水平。
(二)完善代表履职的制度体系
坚持“双联系”制度。做好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是代表法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代表机关的直接体现。一是扩大联系范围。当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是一届内固定的3-6名代表,基本做到了联系非职务代表全覆盖,代表也要求联系原选区选民。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反映除了自己联系的代表,其他代表都不是很熟悉,这就有必要在固定联系代表的基础上,实行联系名单年度调整制度,进一步扩大联系代表的范围。代表联系选民也可以在原选区中划分网格,具体落实联系选民的对象。二是灵活联系方式。要采取多种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年定期联系不少于两次,每年在人代会之前集中开展一次“双联系”走访月活动。要通过常委会监督活动、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和选民的交流互动。三是追求联系实效。开展“双联系”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重要决策部署,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帮助所联系的代表及其所在的单位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创业中的困难。同时,代表要通过联系选民,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推行代表约见制度。约见制度仅在代表法中进行原则性规定,以致这项权力在现实中被虚置,长期处于“休眠”状态。东阳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践的代表约见制度,有效激活了“休眠”的代表权力,为我区代表行使约见权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一是要明确约见内容。代表针对在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原选区内多数选民的意见,都可以要求约见国家机关部门负责人。约见事由包括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列入审议议题的相关内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二是规范约见程序。代表约见可由3名及以上代表联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约见对象、具体内容及相关建议、意见等,由所在代表小组向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任工委申报约见议题。报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查批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任工委通知代表和约见对象,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代表提出的约见要求涉及重大或全局性问题的,报主任会议审查批准。三是增强约见刚性。代表通过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选民意见和要求,约见事由和要求必须有理有据、依法合规。被约见的国家机关负责人按时参加约见活动,不得拖延、推诿和回避。一般要求国家机关“一把手”参加。约见时,代表可以询问,提出建议、意见。被约见人应认真听取意见,如实回答询问,能答复的应当场答复。如涉及重大问题,转入专题询问、质询等程序,按专题询问、质询实施办法进行。区人大常委会对办理情况实行跟踪督察,开展“回头看”和满意度测评。
健全代表保障制度。只有从时间、物质、组织等方面健全保障制度,充分保障代表的权利和利益,才能使代表全身心地投入到履职工作中。一是保障履职时间。要保障民情民意得到充分反馈,代表就要大量开展实地视察、调查研究、搜集资料等繁杂琐碎的工作。代表既要完成单位的本职工作,又要保证代表活动的有效开展,势必需要有足够的履职时间保障。浙江代表法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时间一般每年不少于十五日,可推行代表“固定工作日”制度,规定每个月代表有固定的几天时间专门用于履职,任何与代表履职无关的组织机构都不得干涉。二是保障履职经费。要每年制定专项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特别是个人的持证视察、社会调研、联系选民等给予一定的经费支配权。要切实做好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误工补贴的发放,重点解决好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活动补贴的落实。三是保障履职组织。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将代表工作纳入常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要对代表活动作出周密安排,每季度至少听取和研究一次代表工作情况。要适当增加代表选任工委工作力量,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做好各项服务和协调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代表依法履职的组织工作。
(三)巩固代表履职的活动体系
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按照人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让代表联络站作用发挥更加精准、更具活力、更加务实。一是合理设置代表联络站(室)。以选区为基础,原则上每个镇设立联络站(室)不少于6个,每个街道设立联络站(室)不少于4个。各代表联络站(室)按照“有固定场所、有牌子、有固定联络员、有代表活动规章制度、有代表联络站活动计划、有代表活动签到、有代表活动记录、有选民反映的意见建议登记、有选民反映的意见建议处理、有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十个有”标准建设。二是拓展代表联络站功能。以打造“代表学习的课堂、联系选民的窗口、作用发挥的平台”为目标,进一步拓展代表联络站的功能。每月开展至少1次代表接待活动,全区统一为每月20日为代表接待日,领导干部代表要带头参与接待选民群众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人员要发挥专长,进代表联络站(室)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推行“三定三不定”工作机制,即代表进联络站(室)接待选民,按计划固定时间或按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按选区进联络站(室)或直接走访选区选民,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接待选民可以设置主题或选民按需提出,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分类分级处理接待中选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利用代表联络站这个平台,组织开展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三是提升网上代表联络站使用频率。要按省人大常委会提供的标准模块建立网上代表联络站(室),确定专人每月至少一次对网上代表联络站(室)进行维护。每个镇、街道至少建立1个网上代表联络站。通过代表联络站向辖区内广大选民和群众宣传网上联络站的工作,使区域内的广大选民进一步知晓网上联络站,提高知晓率,并能够实现与代表良性互动交流。每年通过网上收集办理答复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少于10件。
丰富代表小组活动。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既是执行代表职务,也是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出席大会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做准备的过程。要围绕增强活动实效这个目的,积极探索和改进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方式方法。一是试行双重编组。本届区人大代表按选区编成了9个代表小组,按期开展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各行各业的代表混编,专业知识不同,研究问题难以深入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质量和实效难以提高。为此试行双重编组,即按选区编组不变,将一部分代表按行业编组成监察司法、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农业农村、城建环资等5个行业小组,与区人大各专工委对口联系,每年开展专题活动不少于2次。二是开展代表主题监督活动。从本届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剿灭劣V水、人大代表在行动”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人大代表主题监督活动取得实效来看,代表主题监督活动可以更加有效地把分布在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组织发动起来,凝聚个体力量,发挥整体效能,彰显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每年选取一个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事关全区长远发展的内容开展代表主题监督活动,认真制定计划,细化活动内容,精心组织活动,做好服务工作,确保代表参加率,把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坚持定向调研活动。实践证明,区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组织代表小组定向调研活动,有效提高了代表小组活动质量,加大了对部门的监督力度,推动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定向调研活动在采用现场视察、集中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基础上,要增加一线调查了解时间比重,多实地了解,少书面汇报,逐步把以前综合性的、大而全的视察调研改为重点突出、专题性的调研,力求开展一次定向调研,调研一个议题,推进解决一类问题。
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通过组织代表全程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决定、监督、评价等诸多环节,真正实现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使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成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实质性活动载体。一是深入民众,确保体现民意。在项目征集阶段,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进站接待选民,综合运用代表视察、座谈论证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向项目。对征集到的各类民生实事建议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和筛选归纳,提出选题建议。建立健全与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候选项目更加体现民意。二是健全机制,确保依法规范。完善大会议决机制,注重充分审议,及时向代表印发有关项目情况的详细报告,保证足够审议时间,并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回答代表询问,确保审深议透。要规范表决方式,坚持采取人代会全体会议无记名票决方式。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落地见效。建立“年初问选题、年中问进度、年底问效果”的监督工作链,延伸监督触角,实施全程跟踪。一季一监督,组成监督小组,以代表参与、上下联动的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半年一报告,在年中常委会会议听取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并结合督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一年一测评,积极探索在常委会会议上由组成人员或在人代会上由全体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强化代表履职的服务体系
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知情知政是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和前提。一是扩大参与常委会工作的覆盖面。要进一步拓展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相关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每位代表每年参与常委会工作至少1次,每届要在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发言1次,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的联系。“一府一委两院”要围绕工作重点和代表关注焦点,通过召开通报会的形式向及时或者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及重大事项。在制定重要政策和做出重大决策时,可以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组织代表共同调研和走访、向代表发放征询意见函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还可以主动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增进代表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了解、监督和支持。三是健全信息通报渠道。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决议、决定,定期通过文件、公报、简报等向代表公布,通过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为保证代表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每一位代表订阅《人民代表报》、《浙江人大》等报刊杂志。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法定权利,是代表反映民意、督促和支持有关机关做好工作的重要履职方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效果是代表作用发挥的最直接体现。一是完善多层面督办机制。继续实行重点建议意见区政府领导领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制度。由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牵头,发挥各专委工委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的便利,实施专委工委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制度,形成督办合力。二是强化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承办单位要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落实“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结答复、办后回访”的联系机制。各承办单位按照要求,采取登门拜访、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主动与代表沟通交流,把握提出议案建议的意图,提高办理针对性。三是创新督办方式。在代表议案建议督办上想办法、出实招,学习舟山沈家门53753模式,结合实际尝试跟踪督办的七种方法:视察、约见、协商、现场办公、跟踪督办、回头查看、办结验收,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解决率,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加强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2019年是全市人大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年,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一是实现代表履职的全流程网络服务。进一步推广运用“浙江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结合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着力打造一条从向代表征求活动建议,代表作出回应,自动建立活动日志,到自动形成代表履职档案等全流程网络服务链条。加强代表履职手机 APP 建设,不仅用于人代会,而且用于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在内容设计方面做到更方便于代表 “移动履职” ,更方便于服务代表履职。二是实现代表议案建议的全流程网上处理。代表在网络平台上撰写、联名和提交议案建议。代表议案建议的审核和交办也在网上进行。承办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向代表答复办理情况,代表在网上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网络自动生成的各类统计图表和统计数据,为代表建议的办理、督办、交流互动、考核评价等工作提供网络支持和数据支撑。三是建设“双联系”网络信息平台。运用网络、微博、微信、QQ、钉钉等现代传播手段,使代表、人大机关、“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之间,随时随地就代表履职开展立体式交流。
(五)探索代表履职的管理体系
代表履职痕迹化管理。代表履职纪实制、痕迹化管理最主要的载体就是履职档案,实时纪实代表工作内容,使得代表履职情况一目了然,让代表履职有压力,开展工作有动力。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还需从内容、记录、反馈等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内容有清单。以履职年度为时限,履职档案内容主要收集代表自本届当选以来,每一年度依法履职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履职承诺、代表履职记录表、代表参加人代会所领衔的议案建议书面件、代表当年度的述职报告、代表履职积分表等,通过履职档案内容清单化,让履职档案记录更显客观、全面。二是记录有保障。在代表履职记录填报的方式上,主要由代表个人记录和小组记录相结合来同步完成,代表个人履职记录情况由所在的代表小组进行审核,确保能真实、全面记录代表履职动态。三是情况有反馈。每年年末,代表小组将当年度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予以统计,并在年终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位代表一份“当年度的履职情况反馈单”,反馈单中包含代表当年度履职积分情况、年度本代表小组人大代表的履职平均分及履职最高分等,方便代表了解履职情况,寻找履职差距。
代表履职公开化评价。从法理上看,代表履职评价的主体是唯一的,即为全体选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代表向选民述职和选民评议是最佳方式。调动评价主体积极性。必须始终注重调动选民的参与热情,发挥选民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和鼓励选民热情支持、积极参与,才能保证代表履职考核取得应有的效果。要尽可能让全体选民都能参加代表履职评价。目前主要由选民代表参与,要注重选民代表的素质,选民代表应公道正派、敢于直言,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提高评价要求。进一步提高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要求,代表每年要向原选区选民口头或书面述职一次,一届中必须有一次口头述职。在述职评议工作中,做到代表有述职报告,选民有现场评议,最后有书面测评打分。落实评价整改反馈。原选区要将选民测评和选民评议的意见综合整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述职代表,代表接到反馈意见后1个月内要报告整改的措施,3个月内要报告整改情况,并向选民汇报整改情况。
代表履职多元化激励。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代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更加全面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增设激励项目。每年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并组织一定形式的交流研讨,以更好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同时,将现有的每届中、末开展先进代表评选改为每年评选一次,并组织经验交流,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此外,建立致函表扬制度,向每年获选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代表的提名单位和所在单位分别致函感谢。严格执行约束机制。认真执行好《代表法》所列举几种情形的代表资格终止规定,积极探索不能正确表达民意、不依法履职代表职务的主动辞职和由选民(选举单位)罢免代表资格的制度。营造尊重代表履职的氛围。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舆论宣传方式,加大对代表履职的宣传力度,及时展示代表风采、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