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秀洲•人大代表日”的决定
(2020年11月30日嘉兴市秀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代表是依法选举产生,享有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的神圣职务。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加强人大代表的宣传等工作,对于弘扬宪法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嘉兴市秀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将12月3日设立为“秀洲•人大代表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人大代表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秀洲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开展联系选民等履职活动。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