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法院院长赵阳的提请,经嘉兴市秀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徐东文为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免去其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连明为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卫东为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沈宝庆的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