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嘉兴市秀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文件精神,秀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就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一、秀洲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于2021年10月上旬至2022年2月进行。2021年12月12日为全区选举日,选出新一届区镇两级人大代表。2021年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2月12日前召开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秀洲区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为241名。这些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以去年年底户籍人口数为依据,按镇、街道具体分配到各选区。
三、秀洲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为447名。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镇选举委员会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分配到各选区。
四、区镇两级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各街道设立选举办事处,承办本区域内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事务。各镇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事务,由镇选举委员会承办。
五、区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各选举办事处的组成人员,由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人选原则并依法任命。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依法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六、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同步换届选举。选举工作计划由区选举委员会统一制订,各镇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各选举办事处制定实施方案。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