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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和保障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决 定
日期:2021-10-08 12:11 来源:秀洲区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1年9月29日嘉兴市秀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嘉兴深化城乡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秀洲区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行动方案(2021-2025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中共嘉兴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九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促进和保障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结合秀洲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核心任务,是扛起“五大历史使命”的总牵引。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是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共同富裕作出决策部署在秀洲的一贯到底、落地生根,实现了与“秀美新区”、“十四五”规划、现代化新征程、高质量全面发展的相互衔接、同向同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聚焦聚力、全力推进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全区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先行探路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立足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发展、融合发展的丰富实践,牢牢把握“高质量跨越发展、高水平城乡融合、高品质服务共享、低风险平安社会”四大关键,以更多勇于探索适于推广的秀洲样本,努力为示范区、典范市建设和共富大局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二、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秀洲“继续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努力在城乡一体发展方面走在前列”的嘱托,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守好红色根脉、赓续红色血脉,让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在示范区、典范市建设的新征程中加压奋进、跨越发展。

三、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要努力以“七个跨越”,构建“率先成为七个区域范例”的共同富裕格局。到2025年,率先实现从城乡一体向城乡融合的跃迁,形成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体制机制向更高层次跨越,率先成为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的区域范例;经济发展向更高质量跨越,率先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区域范例;居民收入向更高水平跨越,率先成为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区域范例;精神文明向更高台阶跨越,率先成为人民精神普遍富足的区域范例;公共服务向更高品质跨越,率先成为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区域范例;生态环境向更高颜值跨越,率先成为全域秀美生态画卷的区域范例;社会治理向更高效能跨越,率先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区域范例。

四、“十四五”时期是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第一程”,应当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战略部署,紧盯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着力做好基础性、关键性、标志性重大工作,全面推进“发展共创 、城乡共融 、收入共增 、服务共惠、文化共享、生态共美、社会共治、党建共强”八大行动,奋力争当“经济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增收致富、好生活幸福城、新时代文化高地、秀水泱泱新花园、现代治理排头兵、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效能落实”八个典范,围绕群众最关心、最期盼、最有获得感的领域,加快实施一批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全方位、系统性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

五、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坚持决议决定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相适应,在“大场景”中找准“小切口”,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提供法治保障。

区人大常委会和各镇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坚持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落地落实;深化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推动完善再分配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实施情况的监督,优化区域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认真履行代表职责,通过走访、调研、视察、进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呼声和要求,积极提出与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相关议案、意见和建议,向人民群众宣传共同富裕的时代意义、核心要义、本质内涵、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举措等,以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引领和带动全区人民积极投身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伟大实践。

六、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可示范、可推广,高质量、走前列,有突破、有创新”的要求,建立健全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体制机制,科学设立评价体系和目标指标体系,健全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实施机制,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及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组织实施工作,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行清单式推进、闭环式管理,创造性、系统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七、区监察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围绕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突出监督重点、明确监督路径、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健全贯彻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问责机制,高水平强化正风肃纪反腐。高标准推进清廉秀洲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一体推动实现清廉秀洲和各项阶段性目标,为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八、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找准服务保障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围绕科技成果保护、要素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社会化、社会治理创新、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特殊群体保护等方面,依法履行审判、法律监督职能,加快数字法院、数字检察建设,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九、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特点,发挥各自优势,激发社会各界参加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协助做好经济发展、基层治理、民生保障、乡村文明等方面相关工作,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促进乡村振兴和新型社区建设。

鼓励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互助互济、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参加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建设。各类企业及经营者应当弘扬浙商精神,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十、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必须毫不动摇地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将党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以守好红色根脉的政治自觉,始终保持奋进姿态,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政策制度系统性变革,主动承担全国性、全省性的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性突破性成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作出更大贡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9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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