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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良带队开展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日期:2022-05-16 15:54 来源:秀洲区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省市区上下联动和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2022年4至5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良带队赴新城、高照街道开展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王建良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海洲大厦、嘉兴市文化艺术中心,详细了解商务楼宇和公共文化场所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随后王建良与两街道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听取街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能源替代使用、建筑节能技术改进和社会面宣传等工作情况汇报,并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节约能源工作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中发现两街道在贯彻执行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节能管理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行业部门和属地主体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在项目节能设备设施设计改造、节能评、能源审计、能源统计、节能执法检查节能考核等工作,还没有形成信息共享、协调顺畅的运行机制,依法监管的工作合力和节能执法的力度还不够强。二是辖区公众节能意识和自觉行动有待进一步强化对先进节能技术、产品管理的推广应用还缺少政策扶持,如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的布点、投入等,政府尚未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光伏屋顶安装,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改造意愿不高,积极性不强,推进存在一定困难。城市照明和亮化工程智能控制上还不合理三是对“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引导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节约能源法》和《节约能源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居民群众和企业社会责任感和节能意识不够强

对存在的问题,王建良强调,一要全方位宣传教育。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科学使用能源,高效利用能源。二要全过程履职监督。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执行“一法一办法”要监督到位,尤其是对高能耗低产出企业,要引导其通过技术改造、产能升级等举措,提升能源使用附加值。三要全链条协同推进。上下对接、协同配合,强化街道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特别对辖区内重点项目、在建工地、公用配套设施等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违法行为严格处罚,最大限度发挥好能源的“主引擎”“强引擎”作用,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