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今年以来,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法制委的精心指导下,区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职责,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秀洲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现将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年以来,共收到“一府一委两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7件(其中区政府15件,区检察院2件),依职权审查,件,纠错1件(涉及市政府文件,已报市人大法制委),发现非原则性问题3件,均与区政府沟通,建议修改完善。向市人大常委会共报送规范性文件2件,协助市人大审查2件,提出审查意见4条。全面推进人大街道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我区一件备案审查纠正案例入选202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编撰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二)》。
(一)构建“日常+专项”,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文件清理常态化。及时依法清理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相关文件。1月份,根据修改后的组织法和省人大“做好授予荣誉市民法规处理工作”的意见,起草了废止《关于授予“嘉兴市秀洲区荣誉市民”称号的暂行办法》草案,由常委会依法及时做出废止决定,维护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权威性。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专项审。紧扣三个“一号工程”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审查,对2024年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涉企营商环境的《嘉兴市秀洲区贯彻浙江省和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秀洲区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增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时效性,发挥备案审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监督职能。
(二)构建“前端+后道”,提升备案文件审查质量。一是严把源头质量关。联合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召开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联席会议,对文件起草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工作会议、走访调研、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文件起草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能力,从源头上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明确、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探索建立前端把关机制,对个别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发文前,区政府事先征求法工委的意见,通过双层“过滤”,从源头上防止规范性文件质量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前端预审5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8条。二是严把后道审查关。认真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传达全国人大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并邀请嘉兴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童建华为各镇(街)人大和机关各工委作备案审查业务专题辅导,严把审查标准,明确“合宪性”“合法性”“政治性”以及“适当性”的审查内容,细化规范性文件存在的八种不当情形。
(三)构建“内核+外脑”,凝聚备案审查工作合力。一是发挥“内核”动力。区人大各专(工)委坚持主动审查、全面审查,凝聚内部合力,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委员会“统”的职能与有关专(工)委“专”的优势,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主动审查,从“法律、政策、内容、文字、时限”等方面,全面提高自身审查能力,切实做到主动审查全覆盖。二是借助“外脑”智力。创新探索“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专业代表小组+外聘协审员”联合审查模式,将备案审查工作融入9个代表联络站和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协审专业团队,区人大法制委10名委员纳入备案审查专家库,并委托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参与备案审查协审工作,充实了备案审查工作力量,审查工作得到强有力的智力支撑。今年以来,各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协审专家参与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提出意见5条,被采纳5条。通过借智借力借“外脑”,备案审查质量明显提高。
(四)构建“纠错+复盘”,强化备案审查整体功效。一是加强协商沟通。区人大牵头建立备案审查浙政钉工作群,对制定单位实行月提醒、季通报、年总结,督促区政府及时清理文件、及时报备,建立常态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日常联络机制。充分贯彻落实《办法》中沟通协商先行的纠正处理机制,针对规范性文件存在不适当情形的,通过与制定机关事先沟通,达到对规范性文件中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的一致判断,进而予以纠正。二是注重复盘分析。区人大始终坚持纠错不是最终目的,统一订购全国人大法制委编写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学习全国、省人大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纠正案例,对全区纠错案例逐一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更规范、程序更合法、用词更严谨,防止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通过案例分析,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备案审查制度整体功效。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区的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识仍不到位。主要是个别单位和个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消极被动心理,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意识还不够强。
(二)审查不够严格。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订依据、适用范围、文字表述等实质性内容方面,未按照备案审查要求,逐一对照进行严格审查。
(三)审查力量不足。市级以上人大在法工委都设立有备案审查机构,但县级人大常委会大部分未设立备案审查科室,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特别是镇(街道)人大,备案审查力量明显薄弱。
三、明年工作思路
2025年,区人大法制委将以全面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按照省、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持续增强备案审查质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原则和要求贯彻到决策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制定决策、执行决策。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进一步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发展 。
(二)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修改完善工作办法。我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总体来说是比较科学合理的,但随着上位法的修改,我区的《办法》中一些和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地方加以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强化制度刚性,完善报备、审查、纠正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注重沟通协调,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加强与各专(工)委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落实审查工作责任,推动主动审查工作更具实效性。坚持沟通协商先行的纠正处理机制,对存在不适当的文件,加强与制定机关以及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协商沟通,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人大联系,联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提升能力建设,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开展业务培训,2025年将联合区政府和各镇(街道)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联席会议,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发挥各专(工)的审查专业优势,持续推进镇(街道)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深化“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专业代表小组+外聘协审员”联合审查模式,通过借智借力借“外脑”,提高备案审查质量。
2025年1月12日